全校各单位:
2018年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开始启动,为保证学校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并通知每一位教职员工做好成果登记工作。本次科技成果统计依然实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分开统计核算,请老师们根据成果所属学科性质选择申报。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的人员和时间范围
1.统计人员:全校有关自然科学属性教职员工
2.统计时间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二、论文、著作成果提交。
1、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后点击工具栏的“我的成果”→“新增”→“论文”或“著作”,即可添加相关信息。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保存”后退出。请各位老师务必在系统内注明SCI论文分区及有关收录情况。
2、论文信息网上提交完毕后,作者须提交论文原件至本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审核并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公示。
① 期刊论文要在目录姓名处做标记,方便备查。
② 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③ 机关部处等非教学科研单位由作者本人将论文原件交送至本部门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一名主管人员进行校对,经由系统生成汇总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盖本部门公章后报科研处。
三、2018年立项项目、成果奖励、专利录入
项目立项、成果奖励、专利等已由科研处统一录入科研管理系统。请老师们登录系统后认真查看是否有遗漏,如有异议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处理。未在科研处备案的成果奖励请持原件到439房间录入系统;专利请持原件到435房间录入系统,项目请到430房间录入系统。
四、补报漏报成果处理
补报2017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在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中备注说明,并请科研秘书汇总报送时加以标注。2018年度因检索证明或其他原因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五、院系成果公示、审核及时间节点
科研管理系统将于1月4日关闭教师录入权限。院系科研秘书审核时间截至到1月6日,届时科研秘书录入审核权限将被关闭。系统关闭后,科研秘书打印出本单位聘期成果汇总表(附件5格式),张贴于公告栏进行公示,未在本单位公开展示的科研成果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不予受理审核。科学技术研究院将对院系公示成果情况进行抽查。
院系公示后无异议,C级以上奖励级别的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需交科学技术研究院439房间,材料提交截止到1月11日。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准备本年度的科研成果登记、统计工作。逾期未被受理的院系,其单位科研考核统计延迟至下一年度处理。
成果信息提交注意事项:
A.成果信息填写须准确完整,实事求是,作者署名按实际顺序填写。
B.教工可在本系统中直接查看成果审核状态,“机构通过”为各学院科研秘书已审核通过,等待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最终核定;“学校通过”为科学技术研究院已审核通过,并纳入本年度成果统计。
C.学校认定的A、B、C类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期刊级别必须从系统中选取(核心级别以上期刊系统模块有下拉菜单,请点击),若有异议,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今年SCI分区仍然实行在线查询(http://www.fenqubiao.com/),选择2018,用户名和密码请咨询科研秘书,按大区查询论文所属分区后,在登记成果基本信息保存后务必继续“录入转载信息”,并于“收录”模块中选择论文期刊所在分区,并提供纸质分区信息。
六、数据统计整理
各单位成果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科研秘书按照不同单位类别(填对应附件1~3)如实填写科研核算数据表。配合学校高层次人才管理,学校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附件7,有异议请联系学校人事处)的年度科研成果单独核算(附件4)。所有纸质材料主管科研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审核备案。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或发送到E-mail:kycbj@hen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严格按照系统所载数据及审核结果,依据《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 [2018] 37号)分值标准对本年度科技成果进行核算。往年漏报、补报成果仍按原奖励办法执行。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地址:行政楼439房间。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23365089,内线2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