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教科技〔2012〕71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4〕478号)精神,省教育厅、财政厅于2014年6月下旬组织了第三批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工作。经专家审阅材料、中心现场汇报、专家质疑、投票表决、社会公示等环节,并报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领导小组审核,决定第三批建设8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附后)。
希望有关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内文件精神,在申报认定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协同创新中心的组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紧制订中心未来四年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年度发展目标,加大改革和支持力度,强化密切协同,确保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实现高校的人才、学科、科研平台等创新要素与行业企业和相关部门高度集聚和深度融合,逐步构建需求导向、要素完备、体制畅通、创新高效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切实增强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为实现“四个河南”目标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8月5日
附件1:教科技〔2014〕6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