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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量: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支持加强科学普及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科普教育资源作用,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省科协、省文明办决定开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2023年度申报认定与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对象与条件

河南省内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相关机构,符合《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相关认定申请条件的,均可申报认定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与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在线填写《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提交至推荐单位审核。

2.推荐。各省辖市科协会同文明办负责本地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省直单位、全省学会负责本系统、本领域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受理和初审工作。每批次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并于2023228日前通过平台完成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3.评审认定。省科协、省文明办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和实地抽检,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命名。此次认定的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有效期为2023-2027年。

二、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一)评估对象

2019年(含)以来已认定的四个批次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评估内容

1.综合评估。科普阵地条件是否达标,主题科普活动、特色科普活动开展情况,图书、挂图、展览、视频、研学课程等科普资源开发创作及应用情况,科普工作宣传报道情况等。

2.专项评估。对各基地品牌活动、特色资源、助力双减、媒体聚焦、公众关注等专项工作进行排行评选。

(三)组织实施

1.总结自评。各基地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提交2022年度综合评估材料,自愿提交优秀科普活动、优秀科普资源、助力双减等专项榜单案例材料。总结材料提交至原推荐单位进行初审。

2.推荐单位初审。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管理的基地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专项榜单推荐数量不受限制。推荐单位初审意见请于2023228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3.省级复核。省科协、省文明办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复核,确定2022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及相关专项榜单,并对外公布。

4.评估结果的运用。省科协、省文明办将对年度优秀基地予以大力宣传,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普专项,优先推荐认定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

三、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认定与总结评估通过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kpjd.hast.net.cn)进行,不接收纸质材料。

2.各省辖市科协、全省学会需使用管理账户在线完成审核推荐操作。已注册的基地,请使用原账户登录。新用户请自行注册。

2.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分类有所调整,平台对已注册基地重新明确了分类。如基地名称、类别需变更的,请通过推荐单位统一反馈至省科协。

2.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申报材料说明和平台操作指南等材料请登录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由于高校不具有推荐资格,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准备材料,及时与开封市科协或河南省相关学会联系,由他们负责推荐。请已经认定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与推荐单位联系,做好2022年度总结评估工作。

联系人:刘敏 23622389

请登录河南省科协网站查询详情:https://www.hast.net.cn/general?id=4601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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