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 > 正文

关于征集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及援疆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23 浏览量:

全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东西部科技合作部署及河南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相关要求,同时推动河南创新资源向外辐射、产业链优化升级,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现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一批可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和科技援疆储备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重点

建立河南省、和田地区科技局双向联动的需求、技术、项目、成果摸排机制,河南高校、院所、创新龙头企业根据与受援地合作基础、技术优势及应用场景,征集储备一批可落地、可见效、可复制的技术成果和优质项目,后期根据受援地实际需求,优先支持已在受援地有试点基础、可快速形成示范效应的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援助范围

援助区域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和康县、和安县。

(二)援助方向

聚焦受援地特色产业发展,以破解技术瓶颈、培育本土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为重点,通过科研立项、技术帮扶、共建产业示范基地与科创平台等方式,靶向解决当地产业发展、民生福祉增进中的实际技术问题。

(三)资质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为河南省内注册满1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需创新实力突出、科研条件完备、内部管理规范、信用状况良好。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统筹开展创新研究与项目实施的能力。

2.申报项目须与受援地建立合作基础,研究内容紧密结合受援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依托我省技术与产业优势,保障项目务实可行、精准对接。

3.项目成果需可在受援地落地应用、推广转化,助力当地增收拓产、吸纳就业、优化产业结构,同时赋能我省产业发展,实现豫和两地互利共赢、效益协同提升。

三、有关要求

此次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及储备项目征集采取不限额推荐方式,各有关单位要对填报征集的成果及项目认真审核,推荐受援地发展急需、技术攻关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可行、预期成效明显的项目。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填写《面向新疆转移转化的科技成果征集表》(附件1),《河南省科技援疆储备项目征集表》(附件2)请于62517:00前发送至科研院邮箱8136@henu.edu.cn。由科研院统一盖章提交至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0371-66598250

电子邮箱:8136@henu.edu.cn





2026623


联系我们

河南 开封 龙亭区 金明大道北段 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行政楼246室

河南 郑州 郑东新区 明理路北段379号 河南大学(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中楼201室、202室

邮编:450046

电话:0371-22865974(金明校区)、0371-66598252(龙子湖校区)

师生意见建议电子信箱:kyc@henu.edu.cn



河南大学 科学技术研究院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