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8-11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局机关各司,局直属和联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疾控局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我们制定了《国家疾控局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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